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🧑🏻🎤,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💅🕞,提高党员自身素质,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🟨,特制定本制度🐼。
(一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,每年进行一次。
(二)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💁♂️、发扬民主、公开平等的原则,按照评议的内容🕟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(三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:
1、学习动员阶段🚣♂️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,确定学习内容⏰,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。
2、自我评议阶段: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。
3、民主评议阶段🧑🏽🦳🧣:召开党小组会,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🚣♂️,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,按优秀、合格🍶、 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♓️。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🪅,征求群众意见。
4、组织考察阶段: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🧗🏼♀️,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,并同本人见面。同时,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。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,广
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。
5🥗、表彰和处理阶段🥞: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👩🏻🦳,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,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,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。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🧗♀️,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⛵️,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,要认真查明,严肃处理。
(四)评议工作结束后,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🚴🏻♂️,并接受检查和验收,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🤶🏼。
(五)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、鉴定材料等,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,以便查阅。
(六)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,不评定档次;长期生病、行动不便、卧床不起的党员,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;预备党员参加评议👮,不评定档次🛀🏿。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🤱🏿。